弘扬黄河文化 传播中华文明

黄河非遗

保护黄河非遗 山东将这样做

发表时间:2022-01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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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日前,为加强山东省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(以下简称“黄河非遗”)保护,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《山东省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规划》。规划对“黄河非遗”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总体目标、重点工作、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要求。

  加强调查研究。对我省黄河流域非遗代表性项目和资源进行科学、准确、全面调查,理清种类、数量、分布和存续状况,完善非遗档案建设。科学制定记录标准,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进行全面、系统记录。鼓励高校、科研机构等专业机构参与,不断提高记录水平。妥善保存记录数据,加强记录成果运用。支持省级非遗研究基地设立开展黄河非遗保护研究,培养专业研究人才。鼓励设立黄河非遗学术期刊、专刊。

  加强代表性项目保护。健全我省黄河流域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。加强黄河非遗分类保护。支持将涉及中华民族文明发源、文化发祥,大众实践、覆盖面广、民众参与度高,在国家、省重大战略中发挥文化引领作用,与生态文明、环境治理相关的非遗项目列入各级代表性项目名录。加强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,建立动态调整机制。夯实项目保护单位责任,加强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。积极遴选黄河文化特色鲜明,保护工作理念正确、措施有效、成果显著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优秀保护案例,发挥示范作用,促进交流学习,提升整体水平。加强我省涉及黄河流域文明发源文化发祥非遗项目的保护。

  加强代表性传承人保护。以传承为中心开展认定工作,建设一支专业的代表性传承人队伍。健全我省黄河流域国家、省、市、县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。支持黄河流域9市对集体传承、大众实践的项目,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。加强传承梯队建设,采取命名、授予称号、表彰奖励、资助扶持等方式,支持技艺精湛、业界公认、素质过硬的中青年传承人纳入各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;积极支持国家级、省级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基地、科研机构以及社会组织,对黄河流域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培训。加强黄河流域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和动态管理,增强使命与担当意识,弘扬工匠精神。

  推进整体性保护。扎实推进我省沿黄区域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,坚持保护优先、整体保护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。注重已认定和未认定非遗项目之间、不同非遗项目之间、非遗与文物之间、文化遗产与人文自然环境之间的互动性和关联性,努力实现“遗产丰富、氛围浓厚、特色鲜明、民众受益”的目标。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,健全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。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评估报告制度,定期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评估。加强我省黄河流域城镇化建设中的非遗保护,加强黄河流域“非遗在社区”工作和非遗特色街区建设,促进城市、村镇、街区和社区联动发展,助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,增进社区居民身份认同感。加强黄河流域传统村落非遗保护,让传统村落成为传承、展示黄河非遗的重要平台。

  推动合理利用。以黄河非遗项目为重点,继续充实完善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,积极推荐重点项目列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。支持黄河非遗项目与相关高校、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,联合开展理论研究与技术攻关,改进工艺、完善功能、创新产品,利用黄河非遗元素加强衍生品开发。依托各级各类非遗场馆、传承体验中心、大师工作室、非遗工坊等,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。支持旅游演艺经营主体以黄河非遗为题材,创作一批底蕴深厚、特色鲜明、涵育人心的优秀旅游演艺作品。推动黄河非遗有机融入景区、度假区等旅游目的地,鼓励支持传统工艺等门类非遗传承人入驻景区。将具有地域特色的非遗元素和符号融入民宿打造,提升景观形象和文化内涵,开展形式多样常态化体验,将民宿打造成为新的非遗体验基地。

  讲好黄河非遗故事。办好“河和之契:黄河流域、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周”,完善举办机制,打造有较大影响力、彰显齐鲁文化特色的知名品牌。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、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月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以及重要传统节日等,开展黄河非遗主题传播活动。鼓励建立黄河非遗专题网站和栏目,发挥微博、微信、短视频、点播等新媒体优势,丰富传播手段,不断拓宽非遗传播渠道。鼓励非遗馆、传习所等开展黄河非遗优秀记录作品展示展映活动。将黄河非遗与国民教育相结合,推进黄河非遗进校园、进课堂、进教材。鼓励开设黄河非遗特色课程,推动黄河非遗项目纳入高等院校、职业院校教学内容。建设一批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。积极开展以黄河非遗为主题的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传播活动。

  加强组织领导。沿黄各市要将非遗保护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。要加强与发改、财政、自然资源、农业和农村、住房城乡建设、教育、体育、统战(民族宗教)等部门的沟通联系,积极发挥相关行业组织作用,推动形成政府主导、部门协同、社会参与的非遗保护工作格局。建立健全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协同机制,明确年度保护计划和工作任务,统筹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工作。

  完善政策法规体系。指导沿黄各市完善非遗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,制定地方非遗保护条例、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规章,出台有利于黄河非遗保护传承弘扬的专项政策措施。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,综合运用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专利权、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,保护非遗传承人群合法权益。

  建立完善经费投入机制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《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》,指导各地依法设立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。完善多元投入机制,支持和引导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、资助、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,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弘扬。

  加强人才保障。支持沿黄各地加强基层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培训,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。完善非遗研究人才培养机制,依托黄河流域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,培养和引进非遗保护相关研究人才,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。加强非遗、科技、旅游等多领域创新型、复合型人才培养,挖掘项目管理、理论研究、展陈策划、资源开发等非遗相关专业人才,为黄河非遗保护传承弘扬提供重要人才支撑。